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Z公司財務造假“盈”虧分析
Z公司財務造假“盈”虧分析
2022年11月,Z公司公告稱,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,因欺詐上市、上市后年報造假,隱瞞違規擔保等行為,公司及實控人、相關董監高合計將被處以9492.04萬元的罰款,公司兩名實控人還將被終身市場禁入。2020年2月,Z公司在科創板發行上市,2022年2月被證監會立案調查。經查,2017年至2020年上市前后的四年間,Z公司通過虛構業務,合計虛增營業收入7.66億元,虛增利潤3.76億元。如今,Z公司已被*ST,面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。前車之覆,后車之鑒。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應當從Z公司的“成敗得失”中汲取教訓,堅持走規范發展之路。
一、曇花一現的“成”與“得”
(一)精心編織違法網絡,造假手段隱蔽。Z公司在兩名實際控制人的組織策劃下,總經理、財務總監、重要部門和片區經理共同參與,尋找配合造假行為的合作伙伴,編造用于虛構業務的合同單據、籌措用于造假“體外循環”的巨額資金,編造誤導監管部門和投資者的虛假會計憑證、賬簿和報表;擔任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主任的獨立董事、董事會秘書也未依法履職,勤勉盡責。Z公司采用的隱瞞巨額擔保事項,以擔保融資實現收入、應收賬款、貨幣資金等科目看似合理的增減變動,被媒體戲稱為“擔保大法”;Z公司通過經濟利益或所謂互助義氣拉來眾多公司為其站臺,充當造假鏈條中的“中轉站”,也極具欺騙性,在不短的時間內,整個造假循環看似嚴絲合縫,密不透風。
(二)一度造假得逞,獲取了非法收益。Z公司精心策劃實施的造假,成功地將自身打造為一只績優股,得到了會計師事務所和證券公司的認同和背書,IPO申請材料通過了交易所的審核和證監會注冊,成功發行4,760萬股,首發融資10.23億元。Z公司上市后的2020年和2021年,管理層薪酬合計高達1547萬元,公司實控人通過旗下公司與中小股東共享了上市后7300萬元的現金分紅。如果沒有造假,Z公司僅僅是一家研發技術、運作營銷、經濟管理一般,資產狀況、經營業績平平,暫無望上市。通過造假,Z公司成為一家看似具備核心競爭力,市場前景廣闊的明星公司,實控人、相關董監高也搖身一變,戴上了明星企業家和商界能人的光環。
二、結局注定的“敗”與“失”
(一)真的假不了,紙終究保不住火。IPO申報審核階段,Z公司曾接到交易所五次問詢,2020年年報被注冊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后又接到交易所三次問詢,Z公司雖始終堅稱自己沒有造假,但已引起了相關單位、新聞媒體和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。2022年2月,Z公司被證監會立案調查。2022年3月,因用于支撐造假循環的資金鏈斷裂,無力履行擔保義務,1億資金被強行扣劃時,Z公司被迫自曝累計為14家第三方提供16筆擔保,合計金額3.73億元。2022年6月,某知名媒體通過暗訪,發現Z公司部分供應商不是使用虛擬地址就是人去樓空,抑或是辦公地址頻繁變動,還涉嫌與Z公司的大客戶重疊。2022年11月,經過深入調查取證后,證監會砸開了Z公司精心打造的假象,揭穿其通過20多家公司開展虛假業務,虛增收入和利潤的惡劣造假行為。
(二)違法代價極其沉重,違法者自食其果。本次行政處罰涉及欺詐發行和信披違規,欺詐發行方面根據2005年《證券法》,按照非法募集資金的3%對Z公司和實控人分別處以3068.52萬元的罰款,定期報告虛假和未及時披露擔保事項根據2020年3月施行的新《證券法》,對Z公司和實控人分別處以600萬元的罰款,對各責任人員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罰款,經濟懲戒力度巨大。罰款以外,承擔主要責任的兩名實控人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,不得擔任上市公司董監高,兩名高管5年市場禁入。Z公司實控人將被移送司法追究刑事責任,公司和相關責任人員還將面臨投資者提出的巨額民事賠償。